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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宾:清代州县的特殊群体
2015年12月28日 10:0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鲍家树 字号

内容摘要:幕宾,俗称师爷,泛指中国古代官员为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而聘请的“以备顾问”的佐理人员。到了清代,上自督抚,下至州县,幕宾普遍存在于各级地方政府中,在官场和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关键词:幕宾;刑名;钱谷;赋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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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幕宾,俗称师爷,泛指中国古代官员为处理各种行政事务而聘请的“以备顾问”的佐理人员。到了清代,上自督抚,下至州县,幕宾普遍存在于各级地方政府中,在官场和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州县幕宾与督抚幕宾又有所不同。督抚幕宾多是通过政府行为而被任用的具有一定官职(衔)的人员。州县幕宾是州县官私人延请入府、支付佣金的人员,无品秩、无官衔、无编制,与州县官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是独立于官府之外的职业人,拥有政务运行的必备之能,辅助州县官办理“束杖理民”的日常公务,是地方行政系统中不可须臾或缺的部分。“无幕不成衙”便是形象的概括。

  州县幕僚作为地方行政职能所需要的特殊群体,都从事什么行业?具有哪些功能呢?

  刑名幕宾

  刑名是吏治之重,是民命所关。俗语道:“衙门后宅一杯茶,白纸折扇手中拿。黄铜烟袋呼呼响,刀笔断案全靠他。”这就是对刑名幕宾的生动描述。

  刑名幕宾是辅佐州县官吏从事诉讼活动的“幕后法官”,所管内容基本涵盖了所有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乃至狱政事务。基层社会纷繁复杂的案件、词讼,几乎都需要刑名幕宾来仲裁。先不论处理案件、词讼需要专业的律例知识和必要的理讼程序,单就数量之巨、种类之繁,也足以让刑名幕宾忙得不可开交。

  那么,刑名幕宾在断案过程中都做哪些工作呢?一般而言,刑名幕宾虽不见得要现场临事、验尸坐堂,但全过程都须参与审理。从“核批呈词”(阅读诉状,并拟写案件或词讼的审理意见)到签差传讯、幕后听审,再从“详案”(对案件或词讼的记录、总结)到“详报”(徒刑以上案件在审理完毕后,呈拟判决书上报),最后到“复报”(拟文答复上级对案件的质疑和意见)等等,几乎渗透了州县司法的每个环节,从中便可管窥刑名幕宾在审理案件、词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当然,审理过程的各个环节在实际运行中,并不是严格按照律例来执行的,刑名幕宾的主观意见往往占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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