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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制度++技术”的互联网治理体系
2015年07月23日 08:5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金江军 字号

内容摘要:互联网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治理互联网,要“一手硬、一手软” ,建立“制度+技术”的互联网治理模式。从空间范围来看,互联网治理体系分为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和国内互联网治理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治理;制度;服务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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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互联网治理体系包括政策法规、基础设施、技术、人才等要素。治理互联网,要“一手硬、一手软”,建立“制度+技术”的互联网治理模式。“硬”指的是互联网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等,“软”指的是互联网政策法规、专业人才。从空间范围来看,互联网治理体系分为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和国内互联网治理体系。建立和完善互联网治理体系,对外可争取根服务器、建立独立互联网和推动国际立法,对内则应掌握核心技术并实现大规模商用,推进“依法治网”,严厉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

  互联网最初是由美国国防部研制出来的,在美国最先得到发展。根服务器是互联网域名解析系统(DNS)中最高级别的域名服务器,负责返回顶级域名的权威域名服务器的地址。目前全球有13台根服务器,其中美国就有10台根服务器,另外两台在欧洲(荷兰和瑞典),一台在日本,我国则没有一台根服务器。全球有386台互联网根镜像服务器,其中我国只有5台互联网根镜像服务器。

  中国参与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建设,关键是要掌握国际互联网话语权。中国政府在这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努力,如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组建全球互联网治理联盟等,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今后,还要在争取根服务器、建立独立互联网和推动国际立法等方面继续努力。

  争取根服务器落户中国。根服务器是国际互联网的“命门”。目前我国没有一台根服务器。在特殊情况下,特定的国家可能被掌控互联网根服务器的国家驱除出互联网世界。我国应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国家,争取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支持,与美国政府协商,让至少有一台根服务器落户中国。

  推动互联网领域的国际立法。我国可倡议、主导国际社会制定国际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治理领域的法律法规。此外,还可以加入相关互联网国际公约。2001年11月,由26个欧盟成员国以及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南非等30个国家在布达佩斯签署了《网络犯罪公约》。我国可适时加入《网络犯罪公约》,联合打击跨国涉网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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