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军入关前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大约一个半世纪里,由满洲王公、大员及个别蒙古、汉军旗人官员组成的议处国家大政的制度,也是重要的政务决策组织形式。
关键词:议政;大臣会议;贝勒;大臣;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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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清军入关前至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大约一个半世纪里,由满洲王公、大员及个别蒙古、汉军旗人官员组成的议处国家大政的制度,也是重要的政务决策组织形式。它在后金、清初政权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皇权的越发集中,议政王大臣会议逐渐走向消亡。
努尔哈赤初创八旗时,已经出现了议政制的雏形。《清史稿》记载“每旗设总管大臣一,佐管大臣二。又置理政听讼大臣五人,号为议政五大臣。”这可以算作“议政大臣”制度的萌芽。努尔哈赤设议政大臣之初,其职能主要是听讼审判,处理女真族内部的民事纠纷。可以说,议政大臣仅仅是努尔哈赤处理民事的助手,充任此职的人等级也比较低。随着后金政权统治范围的扩大,越来越多的政务需要处理,加之统治者理政经验不足,所以努尔哈赤把议政大臣的地位和职能不断升级。天命七年(1622年),努尔哈赤宣布实行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制度,即所谓的“八王共治”,军国大政由八贝勒议处,共同讨论决定。天命八年(1623年),在八和硕贝勒之外,又设八大臣,负责勘察贝勒是非、议论国政得失和战事情形。作为特设的中枢权力机构,议政王大臣会议在当时战争频仍的情形下,将政治权力集中于王公贵族,广开言路、群策群力,举贤任能、罢斥奸臣,为建立一个新的国家政权做了政治架构层面的准备。此时的后金政权仍属草创,依赖贵族亲王,扩大其统治基础,对努尔哈赤而言,也是一种不得不做的让步。
皇太极统治时期,议政王大臣会议虽然有了相对固定的议政地点,参会成员也更加明确,但不可否认的是,其权力在逐步走向弱势。内三院等机构的相继设立,分割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议政王大臣会议议处国政的权限,较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时的强权状态已明显缩小。虽然此时“军国机要,主之议政处”,议政王大臣会议作为最高决策机构的性质仍然未变,地位仍在六部之上,权倾部议,但其权势始终在皇帝之下。大凡军国大事,都须由皇帝裁决。实际上,这种改变反映出皇太极对议政王大臣会议共治国政的抵触,他利用各种条件和机会,极力压抑旗主贝勒的权势,突出皇权的至高无上。如天聪三年(1629年)废除四大贝勒按月分值的制度,剥夺了其他三大贝勒的实权;天聪四年(1630年),借二贝勒阿敏放弃永平之事,定其欺君误国十六大罪;大贝勒莽古尔泰也因“御前露刃”获罪,被降为一般贝勒。这样一来,皇权逐渐由分散趋于集中,皇太极南面独坐,诸王大臣唯皇太极命是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