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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视域下中国法学学术话语体系的构建
2015年06月10日 05: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杜宴林 字号

内容摘要:当代中国法学领域正逐渐兴起构建中国法学学术话语体系的吁求,展现出如下三个维度:一是批判反思,即批判反思当前中国法学界既有的话语体系现状。

关键词:法学;学术话语;中国;话语体系;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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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中国法学领域正逐渐兴起构建中国法学学术话语体系的吁求,展现出如下三个维度:一是批判反思,即批判反思当前中国法学界既有的话语体系现状。二是建构或重建,即展现中国法学话语体系的理想图景。三是“实用”的维度,法学乃经世致用之学,中国法学必须直面中国问题,并有效解决中国问题。

  作为人类最常规的思维之一,批判反思思维无疑是与事物的客观现状及其超越性联系在一起的,它的基本要义就是在“证据和理性的坚实基础上建立信念”(杜威语)。法学概不例外。有效的法学学术话语体系必须建立在坚实的证据和理性基础上,或者说批判反思的首要任务是揭示中国法学学术话语体系的现实,包括其历史变迁、外观表象、问题及其缘由等等。

  就当代中国法学而言,可以肯定地说,经过数十年来学界的共同努力,中国法学取得了较为可喜的进步,中国法学的现代性范式基本形成,但没有独立的学术话语体系。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法学话语不是“自创生”的,它是随着自清末以来萌生的现代化救亡图存、富国强民的百年梦想在中国的展开,并经过学界同仁数十年来的艰辛探索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虽收获颇为丰硕,但“救急、救世”的目标定位,也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为了目标的实现而忽视其中应有的道德关怀,采取极端化作业,舍弃中华数千年来传统法制文明的精华,忽视西人学问的西方经验及其现代化作为理论体系的复杂性、条件性,甚至存在将“事实”与“价值”问题混淆起来的逻辑风险。在全盘西化论甚嚣尘上,中国进入民族性集体无自信时代的背景下,法学话语体系建构的意识彻底缺席——先是照搬苏联模式,后是照搬西方现代法学话语体系,热衷于话语平移、传统/现代、中/西现代化理论比较与器物层次的研究。“尊西崇西”思维倾向竟成为了定式思维乃至常识,现代西方法学话语体系也就不期然地获得了话语权或文化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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