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
关键词:法治化;治理水平;宣传教育;普法;法治
作者简介: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通知,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对“七五”普法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是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如何在总结过去30年普法规划实施的基础上,让“七五”普法更有成效,记者专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莫纪宏。
记者:您对30年来我国的普法工作有何评价?
莫纪宏:30年来,我们通过实施普法规划,不间断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初步形成了宪法法律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提升了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法律素质,有效地促进了法制建设的发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自此,普法工作的性质由“法制宣传教育”转变为“法治宣传教育”。虽然从“制”到“治”只有一字更改,却使得普法工作的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不仅要求继续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更要注重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强化法治精神的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素养,营造有利于法治国家建设的法治文化。
记者:经过六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相应的成就,为什么还要继续开展“七五”普法?
莫纪宏:应当看到,尽管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很大,但体现在政府和社会公众遵守法律的行为上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突出的问题就是有法不依的现象还相当严重,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的能力还不强,社会公众对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也不够尊重,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产出率并不理想,知识的普及和技能的培训与遵法守法的意识之间还没有形成正向促进的关系等等。总结既往的经验教训,需要继续做好普法工作。“七五”普法规划提出,通过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手段,实现“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的更高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