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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披露陕甘宁边区政权建设细节 参议会最高权力机关
2015年03月25日 11:14 来源:中国共产党历史网 作者:刘景范 字号

内容摘要:刘景范在抗日战争期间,曾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秘书长,边区政府委员,陕甘宁边区建设厅长,民政厅长等职。边区的各项抗战动员和建设工作,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这套政权体系进行的。

关键词:陕甘宁边区;政权;参议会;中国共产党;边区政府

作者简介:

  ○刘景范在抗日战争期间,曾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秘书长,边区政府委员,陕甘宁边区建设厅长,民政厅长等职。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是边区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同国民党召开的国民参政会和各省参议会,是有根本区别的。

  ○在一些干部、党员中间,思想也不通,有的认为“三三制”是“三分天下”,担心实行“三三制”会削弱共产党的领导。

  ○考虑到选举产生的边区参议员,几乎是“清一色”的共产党员和工农进步分子,边区政府特聘了12名民主人士为边区参议员。

  ○农民参议员刘德富说,“我们这些农民还能批评政府的干部,而且都虚心接受,真是开天辟地没有见过的事。”

  ○毛泽东看了精兵简政的提案后批示:“这个办法很好。恰恰是我们的机关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对症药。”

  一、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成立

  1935年10月19日,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甘边苏区吴起镇。11月中旬,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将陕甘边和陕北苏区,连同新发展的苏区,划分为陕甘省、陕北省和关中、神府两个特区,统一于西北办事处领导之下。西北办事处设主席团,博古为主席,下设土地部、教育部、财政部、国民经济部、粮食部、劳动部、司法内政部和工农检察局。1936年1月,又增设外交部。西北办事处是当时苏区的最高政权机构,同时也是临时中央政府的办事机构。它是党中央直接领导下的工农民主政府。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党中央为了促进国共两党合作抗日,于1937年2月10日致电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提出五项要求和四项保证,经过多次谈判,达成原则协议后,西北办事处即着手准备“更名”、“改制”工作。所谓“更名”就是将西北办事处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作为国民政府的一个直属行政组织,但又保留相对的独立性。所谓“改制”,就是将工农民主制(即苏维埃制度)改为普选的民主制(即不分阶级的民主制),实行一种有利于发展和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因此,“更名”、“改制”实质上是我党在策略路线上的一个重大转变。1937年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由林伯渠负责主持西北办事处的工作,开始筹建陕甘宁边区政府。同年3月,宣布陕甘宁苏区改为陕甘宁特区。5月,正式公布了《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和《陕甘宁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从7月开始,边区进行了乡、区、县三级选举,建立了乡、区、县各级政府。这次选举,实行了“不分阶级党派”的普遍选举。由于举行选举的区域是原苏维埃区,因此在当选的议员中,工农基本群众占95%以上。据固临、延长、安定、曲子四个县的统计,在县议员中,地主、富农、商人(边区没有工业资本家)占4%,在区、乡议员中,占5%。1937年9月6日,陕甘宁边区政府正式成立。党中央决定由林伯渠、张国焘、博古、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郭洪涛、马明方、高岗9人为边区政府主席团委员,林伯渠为主席,张国焘为副主席。12月1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边区政府领导成员为:林伯渠(主席)、张国焘(副主席)、习仲勋、徐特立、刘景范、马明方、高岗。边区政府下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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