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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曙宏:正确认识和处理新形势下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2015年11月23日 11:22 来源:《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5期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当前,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防止和纠正改革上路、法治让路,改革有功、法治无利,改革为主、法治为辅,改革在前、法治在后等一系列观念误区,通过立法引领改革、授权改革、确认改革成果、预留改革空间、消除改革障碍等。

关键词:法治;改革;形势;立法;治国

作者简介: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北京 100035)

  [摘 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改革与法治相伴而生、相辅相成,既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又具有明显的形式差异性。当前,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防止和纠正改革上路、法治让路,改革有功、法治无利,改革为主、法治为辅,改革在前、法治在后等一系列观念误区,通过立法引领改革、授权改革、确认改革成果、预留改革空间、消除改革障碍等,实现改革与法治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关键词]改革;法治;辩证统一

  [中图分类号] D920.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314(2015)05-0020-06

  [收稿日期] 2015-08-25

  [作者简介]袁曙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成为两大时代主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成为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进行顶层设计的姊妹篇。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一个重大的实践问题。

  一、改革与法治是辩证统一的有机结合体

  改革与法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二者相伴而生、相辅相成,既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又具有明显的形式差异性。

  (一)改革与法治具有深刻的内在统一性

  改革与法治无论是从本质上看,从体现人类进步的精神上看,还是从推动历史发展的作用上看,都是完全统一的。二者相互交织、交融、交汇,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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