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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任何组织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015年08月07日 09:44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学习路上按: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关键词:宪法;习近平;法律;特权;宪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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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路上按: 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力量,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国际社会越来越多地把目光投向中国、聚焦中国。当代中国将发生什么变化,发展的中国将给世界带来什么影响,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一直是广大党员干部和网友的重点学习材料。为方便网友学习,学习路上特整理推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论述摘编。今天推出第五期,主题是“ 建设法治中国 ”,敬请关注。

  30年来的发展历程充分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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