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意见的切实执行,将对冤假错案的发生起到有效防范作用,绝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公正司法目标也将最大程度实现。
关键词:冤假错案;意见;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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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冤纠冤”出新招 强化监督有细则
——专家解读最高检《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
新华网北京2月12日电(记者孙闻、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法学界专家认为,作为人民检察院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意见的下发对确保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强化检察机关防冤纠冤“铁闸”功能
专家认为,冤假错案之所以频繁发生,一个重要原因是刑事强制措施及刑事判决执行环节监督不足。意见下发的一个重要意义在于进一步明确了对上述领域的监督主体责任,“给权力扎紧了篱笆”。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更名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主要负责对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的指导。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结合自己新职能定位,制定和下发这个意见,明确了刑事执行检察各环节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监督职能,是司法实践中的创新之举。
“无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意见强化、细化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对刑事执行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能够有效减少冤假错案发生的现实危险。”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邵守刚说,“意见的实施有助于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防范冤假错案的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