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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将建立文明旅游考核机制
2014年10月21日 09: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君 字号

内容摘要:在19日至20日召开的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暨文明旅游中东部片区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表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成效,将文明旅游工作列入考核重点,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

关键词:文明旅游;国家旅游局;考核机制;领队;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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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常州10月20日电(记者杨君)在19日至20日召开的治理旅游市场秩序暨文明旅游中东部片区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表示,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开展文明旅游工作的成效,将文明旅游工作列入考核重点,建立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的检查考核机制,对旅行社和导游领队的相关工作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考核;建立导游领队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责任制,追究未能有效履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导游、领队和旅行社责任。

  吴文学介绍说,目前,部分旅行社对文明旅游工作认识不到位,一些导游领队在带团过程中文明旅游引导的责任意识不强、水平有待提高。省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重点抓好出境领队的集中培训工作,并督促指导市、县级旅游管理部门及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具体做好导游领队的培训工作。进一步落实导游领队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导游领队文明引导的责任和意识。

  国庆期间,三亚海鲜价格欺诈、香格里拉强制自费游等旅游乱象引起热议。为更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天津市旅游局等19个省级旅游管理部门和中国国际旅行社等20家旅游企业达成了《治理旅游市场秩序 提升文明旅游素质常州共识》。《共识》指出,大中型旅游企业要带头转变旅行社经营模式,彻底摒弃“零负团费”“组团卖团”的经营方式;加强旅游市场协同监管,对旅行社重在管合同,对导游重在管资格,对饭店重在管质量,对景区重在管等级,加快完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建立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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