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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事业单位招聘被指歧视
2014年10月10日 09:51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余瀛波 今年7月,北京市各事业单位开始招聘。

关键词:事业单位;招聘;北京市;行政复议;就业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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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余瀛波 今年7月,北京市各事业单位开始招聘。其中,北京电影学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北京市财贸职业学院、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招聘启事中被指存在户籍、年龄歧视现象。近日,因就业歧视而向北京市人社局申请信息公开未果的公益人士郭彬,向人社部提起行政复议。记者今天获悉,人社部目前已正式受理了这份行政复议申请。

  长期关注就业平等权的公益组织众一行负责人郭彬表示,今年7月,众一行向上述四单位寄出建议信,希望可以取消不合理的就业限制,但未获任何形式的回应。随后,他向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公开四个事业单位招聘涉嫌歧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8月5日,北京市人社局为四份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统一答复:限制应聘人士户籍、年龄是“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

  郭彬称,北京市人社局的这一答复不能令人满意,于是他向人社部提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北京市人社局)回复内容不合法;同时要求被申请人(北京市人社局)撤回涉嫌招聘歧视的招聘启事。

  “令人欣喜的是,人社部很痛快的给我做出了答复,表示‘行政复议申请符合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决定予以受理。’”郭彬说,人社部的答复,使得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就业歧视的行为获得了纠正的可能。

  郭彬认为,用人单位常常以“用工自主权”来回应禁止就业歧视的要求,然而,无论是国际法还是我国的法律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不得施行就业歧视,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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