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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人数居全国第一
2014年10月05日 09:17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本报讯(省检宣记者姚晓熙)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这是省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目的是为了正确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关键词: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刑事;人数;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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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日报讯 (省检宣 记者 姚晓熙) 近日,省检察院召开四川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这是省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会,目的是为了正确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规定和高检院关于未检工作一系列会议要求。

  记者在会上获悉,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22个市级院中,成都、泸州、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资阳、眉山、德阳、巴中、自贡11个市级院成立了有编制的专门未检机构,高于全国近23个百分点;全省192个县级院中,有80个院成立了有编制的专门未检机构,高于全国近19个百分点;其中泸州、内江、眉山、资阳4个市级院所辖基层院全部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专门未检机构。2014年6月,四川省院正式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这是全国32个省级院中第9个成立的独立专门未检机构。在未检机构批准成立后,各院迅速配齐未检干警,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有专职未检干警约200名,公诉部门下设未检工作办公室有干警约100名,公诉部门下设专业办案组有工作干警约200名,全省共有500余名检察干警从事未检工作,总人数位居全国前列。

  据统计,新刑诉法实施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未成年人数量持续大幅减少:2013年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人同比减少21.66%,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同比下降1.98%;2014年1至8月,检察机关受理提请逮捕未成年人数量同比减少20.64%,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数量同比减少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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