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对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提出了明确的意见。
关键词: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活动;经济新常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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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对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提出了明确的意见。经济新常态下,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已成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
当前非法集资活动呈现出四个方面的新特点。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更加隐蔽。过去非法集资多采取承诺高息回报的方式直接吸取存款,现在多数打着金融创新、产业创新的旗号设计出更为复杂的产品,同时与时政和经济热点相结合,假借绿色消费、资本运作、P2P网络借贷、西部大开发和海外上市等名义聚拢资金。非法集资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除传统的金融领域外,房地产、农业、教育、工业,甚至就连养老、慈善等领域都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重点,许多公司实现了集团化,有的在全国范围内开设了分支机构,导致涉案率频发高发。与其他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从一些重大非法集资案件中可以看出,利用传销手段进行洗脑式营销是其常用的方法。为获得投资者的信任,一些公司还大量伪造合同、获奖证书、政府文件等,有的直接进行合同诈骗。非法集资者不遗余力打造自身形象。有的公司为给自己“造势”不惜花费数亿元,通过明星代言、公益捐赠等形式把自己包装成实力雄厚、社会形象良好的企业。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面临的新困境。更难以辨别。全社会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已形成共识,但由于这些活动越来越复杂和隐蔽,加之普通百姓的相关金融法律知识淡薄,很难辨别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给打击工作造成非常大的困境。预警防范难度大。由于非法集资活动呈现跨地域、跨行业的特点,又与互联网、移动交互平台等结合紧密,在现有监管体系下很难做到有效预警。主动介入困难多。非法集资活动在前期往往较为隐蔽,手段不断升级,欺骗诱导花样百出,大部分公司都打着合法经营的旗号开展业务,等到问题暴露时往往已经造成了巨大损失而无法弥补,执法机关想提前介入但又缺乏足够证据。民间投资理财领域泛滥。近年来,随着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民间投融资中间机构的蓬勃兴起,各种非金融机构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违规经营现象较为普遍,风险隐患也越来越严重,给监管部门带来更多的压力和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