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执行难:《中国法律年鉴》数据显示, 2007至2011年,行政诉讼案件一审判决162767件,同期行政执行案54572件,强制执行率33.53%,即有1/3左右的生效判决没有得到自动履行。
关键词:法律;百姓;立案;人民法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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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告官,法律这样为百姓撑腰
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诉法制定24年来的首次大修。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新行诉法有哪些实招?能否真正为“民告官”撑腰?
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有助于法院摆脱地方干预
【法律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诉讼。
【专家解读】“民告官”难在哪儿?难在地方保护主义。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说:“新行诉法确立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有助于法院摆脱地方干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也为今后条件成熟时成立行政法院提供了可能。”
姜明安认为,新行诉法扩大了法院受案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诉讼”中“等”字的意义十分重要,它为将来保护公民劳动权、受教育权等新诉求预留了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