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是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干部进行党性、党史和党风教育的国家级干部培训院校。
关键词:教育基地;中央组织部;党风教育;党史;党性;国家财政;党中央;国务院;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博士生;教学科研;延安干部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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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成立,为国家财政全额拨款的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是对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军队干部进行党性、党史和党风教育的国家级干部培训院校。学院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陕西省委协助管理,实行院务委员会领导体制,中央组织部部长兼任学院院长。学院自2005年3月21日正式开办以来,按照中央提出的“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艰苦奋斗、执政为民”办学要求,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面向全国的革命传统教育和基本国情教育基地,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本领的熔炉,开展国际培训交流合作的窗口;建设成为领导干部党性、党史和党风教育的品牌院校。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建设一支“安、专、迷”教学科研队伍,中国延安干部学院拟引进优秀博士生充实教学科研队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博士生的条件、待遇和程序
(一)引进条件
1、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中共党史专业、科学社会主义专业优先)、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专业优先)、中国近现代史、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比较教育学、成人教育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
2、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2016年应届或往届毕业博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二)引进待遇
1、直接接收或调入,享受学院正式在编教学科研人员的各项待遇。
2、享受5万元安家费。
3、提供食宿等完善的生活保障条件(具体可电话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