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招标项目吉木乃县委党校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审批以阿地发改投资【2014】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吉木乃县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援疆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关键词:吉木乃县;工程建设;党校;招标;阿勒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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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乃县委党校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木乃县委党校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审批以阿地发改投资【2014】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吉木乃县委员会党校,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援疆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木乃县委党校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吉木乃县君盛塑料厂院内,七区
2.3 建筑规模:1916平方米(主要进行餐厅、室内外活动场地、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2.4 工程投资额:600万元
2.5计划工期:24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8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8月30日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1)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采暖、电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凡具有房建资质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 投标人近三年的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贰 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定额估价计价方式)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4年7月4日至2014年7月8日19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4年7月9日至2014 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阿勒泰解放路锦盛商场后院三楼)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共产党吉木乃县委员会党校
招标代理机构:阿勒泰地区方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锦盛商场后院三楼
邮 编:836500
联 系 人:曾鲜
电 话: 0906—2310098
传 真:0906—2310098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阿勒泰市解放南路分理处
账 号: 30—150701040001555
2014 年 7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