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决定在天津市委商务工委党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关键词: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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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有关精神,中共中央党校决定在天津市委商务工委党校(天津商务职业学院)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专业、学制和培养方式
(一)招收专业:科学社会主义
(二)学制:3年(2014年9月—2017年7月)
(三)学习方式:采取集中面授和在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四)颁发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党校、高校、科研院所、政策法规研究部门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职党员领导干部。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月10日—2014年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商务职业学院(六纬路校区)办公楼212、214室(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六纬路82号)。
(三)咨询电话:58525989 58525990
邸老师 13512083994 常老师 13612143807 张主任13752115619。
报名考试费每人120元,入学参考书费用120元。
四、考试时间、地点
2014年5月10日(周六)在天津商工委党校举行统一入学考试。
五、委培费
每人每学年12000元,3年共计36000元。
天津市委商务工委党校
天津商务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