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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目标的政策建议
2014年04月08日 10:10 来源:经济要参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为确保全体人民切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量化目标2011-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其基本要求是:2011-2020年期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均不低于7.2%,到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8218元、11838元(2010年不变价)。

关键词:城乡居民;收入;政策建议

作者简介:

  为确保全体人民切实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量化目标2011-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其基本要求是:2011-2020年期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均不低于7.2%,到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38218元、11838元(2010年不变价)。

  本研究报告认为,2011-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理论内涵主要有三方面:首先,翻番指的是我国城乡居民作为一个整体实现总量翻番。第二,从制度设计角度而言,翻番的重要内涵是要使中等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优先实现翻番。第三,翻番目标是对自建国初期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前的我国长期“低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的战略调整。

  本课题研究定位于基础性、政策性、探索性研究,从工资增长对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目标的影响角度,对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宏伟目标的运行机理及实现路径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番的相关政策建议。

  2011-2020年提高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精神为指导,实施全方位增收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进城市化进程,改善居民增收环境,培育居民就业和增收能力,积极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积极增加工资性收入为突破口,带动其他各项收入的协调增长,全面实现2011-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番的宏伟目标。

  一、加快经济发展,为居民增收奠定物质基础

  1.确保2011-2020年全国GDP年均增速保持在7.5%以上。

  2.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提高第三产业比重。据测算,第三产业劳动就业率增长通常是第二产业的2到5倍,其中现代服务业职工的工资水平还相对较高。以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的就业吸纳能力极大,为此,要优先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2011-2020年,国家要大力吸引民间投资和外资,大力发展形成以研究与开发、金融、保险、信息技术、商贸、旅游、物流、房地产等为支柱的现代服务业。

  3.社会保障就业及支农财政支出年均增速保持20%以上。确保2011-2020年国家财政支出特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预算支出、支农支出年均增速保持在20%以上。

  二、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扩大就业,确保城镇居民的收入来源

  4.力争每年新增就业1000万人。2011-2020年,全国要力争实现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0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如果新增就业人员平均可获得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且其中50%转化为可支配收入,那么至少可以拉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左右。

  5.合理调控人口规模,保持人口适度增长。大力提升人口素质,充分开发利用人力资源。实行积极的户籍迁移调控政策。逐年制订实施户籍迁移调控计划,合理安排年度调控目标。对各类紧缺人才和紧缺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优先办理大中城市户籍迁入手续,并出台配套政策吸引、鼓励其就业创业。全面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健全教育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2011-2020年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不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三、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居民工薪收入增长

  6.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速保持年均108%以上。确保2011-2020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年均增速保持在10.8%及以上;同时,确保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增长保持在10.5%及以上。

  7.通过提升职工技能等级或职称等级,大力提高劳动者素质。2011-2020年,要力争实现全部就业人员中每年有2%左右人员提升1个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等级。按照每提升1个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等级,劳动者工资水平提升15%计算,如果能够实现上述目标,那么至少可以拉动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0.3%。

  8.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物价指数、经济增长相联动的增长机制,2011-2020年,力争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超过15%,实现最低工资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倍,使最低工资标准尽快达到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40%的水平,并持续保持在这一水平基础之上。对部分行业特别是低工资行业,探索制定行业性最低工资标准,引导劳资双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合理确定各类职工的工资水平。

  9.合理调整工资指导线标准,引导企业提高工资水平。2011-2020年,适当提高企业工资指导线标准,将工资指导线基准线按每年10%及以上设定(高于GDP增速2-3个百分点),不设上线。同时,对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服务业等收入较低的行业,考虑单独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除了继续加强对垄断行业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控制,适当放宽对其他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核定与监管,引导企业重点提高生产一线职工(含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水平,带动提高普通职工的工资水平。

  10.建立企业职工福利待遇与社会平均工资联动调整制度,实现职工福利待遇增长常态化。2011-2020年,可考虑参照最初津贴标准相对于职工工资水平的比例,提高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中夜班津贴、丧葬费、丧葬补助费等津贴标准和福利待遇水平。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增长幅度,逐步调增高温补贴、防暑降温费、中夜班津贴、丧葬费、丧葬补助费等津贴标准和福利待遇水平,形成相互联动机制,促进职工工资福利水平的整体提高。

  11.加大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力度。2011-2020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应突出“三个重点”:重点推进国有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和工资增长机制;重点推进外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重点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中小企业密集的区域和行业建立工资协商机制。按照国家实施“彩虹计划”要求,到2020年确保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到2020年,力争使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服务业等低收入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达到90%。

  12.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水平监管,强化与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挂钩。2011-2020年,各级政府可以考虑借鉴其他先进省市的居民增收经验,加大对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收入管理监督力度,可以考虑将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标纳入国资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凡一线岗位职工收入未增长的,企业经营者收入不得增长。并且适当加大职工收入增长指标占全部考核指标的权重。在年终考核时,对企业超额完成职工收入增长目标的部分,视同企业经营业绩利润;对未完成职工收入增长目标的数额,扣减企业经营业绩利润,并与经营者年薪挂钩,切实提高一线职工收入水平,构建有利于企业经营名、与职工团结互助、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13.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平台,不断健全完善职工增收机制。2011-2020年,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依托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全国范围内选取收入低、增长慢的企业以及存在劳动争议隐患的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指导企业规范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14.进一步建立完善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2011-2020年,进一步建立完善国家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指导各类企业依据薪酬信息,及时调整企业内部各工种(岗位)间工资分配关系,为促进各类职工收入提高创造有利条件。

  15.持续推进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职工增收政策,建立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职工工薪收入正常增长机制。根据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及时安排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各项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到位,尽快增加机关工作人员收入。建立机关人员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机关车改补贴办法。建立健全公务员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

  16.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事业单位要以实施绩效工资为重点,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增长。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的绩效工资发放,重点是完善细化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健全完善业绩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合理确定各个岗位层次的工作目标任务及绩效分配系数等相关配套政策,使绩效工资分配改革更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更为广大教职员工所认可,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的功能和作用。

  力争2020年底,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率达到100%。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地方实际,逐步推进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少部分符合要求的事业单位纳入“参公”序列,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大政府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使其工资水平向公务员靠拢;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费自理,向企业转型,努力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

  四、促进收入构成多元化,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

  17.通过个税及企业税收调整,增加居民收入。除通过直接涨工资方式提高职工工资标准,各级政府还可以通过减免税费等手段带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其中,包含政府权限范围内减免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可以基于提高居民收入的角度,清理针对企业的税费项目,在地方有权调整的范围内,减少企业的税费负担,使得企业总成本的上升保持在可控范围内。这样做的结果是,劳动者受益,企业维持原状,而政府则让渡一部分利益。

  18.健全社会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十二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每年财政支出用于社会保障部分的增幅高于财政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完善社会保障的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提高社会保障项目的标准,增加低收入居民转移性收入。(1)依法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2)积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3)不断提高居民医保的保障待遇,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19.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加快建立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政府救济为主导、社会互助为补充,多层次、广覆盖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城市低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服务。完善医疗救助、住房援助、就学援助、应急援助、取暖救助、社会互助和灾民救助等一系列制度。根据全国实际情况,实施有效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转移支付力度,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逐步建立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医疗救助标准、重残人员救助标准等在2010年的标准基础上翻番,切实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同时提高社会保障的效力和水平,拉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

  20.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发挥扶贫济困的独特作用。第三次分配,亦指道德分配。通过一些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机构的社会活动,组织人们自愿通过捐赠等形式扶贫济困。首先,通过宣传教育培育捐赠文化与捐赠市场,积极引导企业、富人和普通公众向慈善机构捐赠;其次,通过制订适当的企业和个人捐赠减免税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的捐赠;第三,通过落实对劝募机构的监督评估帮助民间慈善机构提高社会公信度,引导企业和个人的捐赠。

  21.提升居民的理财水平,培养居民多渠道投资意识。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宣传有关投资理财方面的相关知识,使普通居民成为懂投资、懂理财的行家里手,引导他们逐步从单一存款保值向多途径投资理财转变,不仅通过储蓄,还可以通过债券、股票、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以及不动产和各类收藏品投资获得多种多样的财产性收入,促使自己拥有的财产不断增值。

  22.加快完善区域性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拓展服务功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产权的有序流转,引导资产管理、融资、中介、代理等各类组织参与交易活动,探索开展股权、债权、知识产权质押、抵押融资,扩大居民投资领域。

  23.引导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使普通居民通过投资理财获得收益。针对目前很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起点较高,将大部分中低收入居民挡在门外的问题,在充分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要优化投资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创新,构建投资门槛低、风险适度的大众化理财产品,从而利于财产积累比较有限的居民有更多的机会和承受能力通过财产运营获取财产性收入。

  24.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合法获取出租房屋收入。出租自有房屋获取租金收入是城镇居民家庭投资理财的重要方式之一,出租房屋收入占财产性收入的比重较大,更是低收入家庭获取财产性收入的主要途径。各级政府应加大力度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确保城镇居民及农村居民合法获得出租房屋收入。

  五、大力推动新型城镇化

  25.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率每年确保提高0.8个百分点。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等提出的城镇化规划目标,确保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

  六、改善城市居民增收环境,促进城镇居民增收

  26.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强化创业孵化功能,引导投资主体创办各种类型各具特色的孵化创业基地。加快大中专院校创业园建设,推进各类人员创业园及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2011-2020年,全国力争新建10000个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突出的创业孵化基地。

  27.制定和落实创业政策。通过制定和落实创业政策,鼓励更多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军转干部、失业人员以及高校毕业生参与创业,2011-2020年,力争扶持1000万人实现自主创业,带动就业5000万人。其中,大学生创业人数达到3万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创业就业率达到50%。

  (1)放宽创业门槛。(2)实行创业奖励。(3)给予融资扶持。(4)实施税收优惠。(5)给予创业补贴。

  28.加大对创业者的培训力度。对企业主要创业者及创业团队核心人员进行创业能力培训,提升创业人员创业能力。扩大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健全培训体系,拓展培训领域。将创业教育列入各类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教育培训计划,强化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意识的培养;实施创业培训师资培养计划,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机构能力,完善创业培训补贴与培训合格率、创业成功率挂钩的分段补贴制度。强化政府公共实训基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拓宽创业实训覆盖面,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剔口创业模拟实训,给予一定的补贴。

  29.为创业提供指导和其他公共服务。开通创业公共服务“绿色通道”,提供窗口服务;大力开展创业政策咨询和创业指导服务,提高创业成功率;组织成立创业导师团,向各类创业人员提供创办企业、技术开发、投融资指导等方面的服务;组建志愿者队伍,搞好创业对接对口服务;健全创业服务组织,提供项目资源信息,切实发挥社会中介组织作用,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通过创业项目推介、网上信息发布等方式,畅通项目信息发布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形成创业项目的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促进项目与创业者有效对接,提高项目成功转化率。

  30.强化执法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覆盖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劳动报酬增长目标考核体系。

  (1)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力度。力争“十二五”期末,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对企业工资收入支付的监察和仲裁力度。进一步完善劳动法规建设、劳动仲裁实体化建设和市、县、乡三级劳动监察网络体系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

  (3)严厉打击工资拖欠,解决历史债务问题。依据国家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工资恶意拖欠行为,加大欠薪责任追究和欠薪追付的力度;在全国范围普遍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支付诚信制度;在建筑行业和易发生工资拖欠的其他行业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4)将居民收入的提高与经济增长特别是人均GDP增长的同步性作为各级政府的考核目标之一。

  (5)加强企业劳动报酬目标考核,建立覆盖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劳动报酬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作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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