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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参差不齐
2015年12月21日 08:22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 字号

内容摘要: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今天发布的《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抽样测评报告》显示,中国市场上可见的互联网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个信保护水平参差不齐。

关键词: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排名;测评报告;法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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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日报北京12月20日讯 记者李万祥报道: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今天发布的《互联网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抽样测评报告》显示,中国市场上可见的互联网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个信保护水平参差不齐。总体上,综合类的第三方平台比细分领域的互联网服务或产品排名更高;较早出现的互联网产品或服务领域的比较晚出现的排名更高;外企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样本得分更高。

  在总评分中,排名前10的企业中,国外的企业对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水平相对于国内企业具有较大优势,共上榜7家,其中微软(82分)第一。在上榜的3家国内企业中,腾讯(66分)处于领先地位,排名第五,珍爱网(62分)排名第七,微众银行(61分)排名第九。

  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教授表示,发布测评报告旨在增强互联网企业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促进互联网企业遵守基本的法律规范和商业道德,引导互联网企业制定更加规范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促进互联网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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