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制定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审查逮捕指引,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提供指导。
关键词:执法机关;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安全标准;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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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国起诉万余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
最高检:有的地方行政执法机关刻意隐瞒食品安全事件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嫌疑人5212人,起诉12871人。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厅长黄河指出,近年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新趋势,也给惩治犯罪带来了“线索发现、证据收集、责任认定”等方面的“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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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黄河说:“《解释》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疑难案件法律适用意见。近两年来,虽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依然猖獗,但《解释》对于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还是很有帮助的。”
《解释》实施后,2014年5月至2015年4月,共批准逮捕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嫌疑人3726人,比实施前一年增长136%;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涉嫌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犯罪嫌疑人659人,同比增长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