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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度北京市地方志课题招标公告
2016年10月14日 08:46 来源: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根据《北京市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北京地区进行2016-2017年度北京市地方志课题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地方志学会二、招标对象北京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编纂机构,北京地方志学会会员单位,有关高校、科研机构。成果形式为2-3篇发表的论文(应在《中国地方志》、《北京地方志》等史志刊物上发表)、研究报告(或专著)。1.从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官方网站(www.bjdfz.gov.cn)下载《2016-2017年度北京市地方志课题招标公告》(电子版)和《北京市地方志课题立项申报书》(电子版),并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内容。附件2:北京市地方志课题立项申报书. doc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 10月 8日。

关键词:北京市地方志;申报;研究;招标;负责人;年度;投标;课题组;经费;北京地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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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北京市地方志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北京地区进行2016-2017年度北京市地方志课题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地方志学会
  二、招标对象
  北京市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编纂机构,北京地方志学会会员单位,有关高校、科研机构。
  三、课题分类
  2016-2017年度北京市地方志课题分为资政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三类。
  资政课题主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地方志的资政作用,总结历史经验,提炼历史智慧,提出政策建议。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或专著,应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现实参考价值。
  重点课题研究地方志工作中重大的、亟需破解的难题。课题成果既要有较强的理论性,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果形式为2-3篇发表的论文(应在《中国地方志》、《北京地方志》等史志刊物上发表)、研究报告(或专著)。
  一般课题研究地方志工作中的一般性理论和实践问题。成果形式为1-2篇发表的论文(应在《中国地方志》、《北京地方志》等史志刊物上发表)、研究报告。
  四、投标资格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地方志领域具备一定的研究或实践经验;
  2.具备承担课题相对应的课题组织和项目研究能力;
  3.具有较强的理论学术水平。
  (二)课题负责人每次只能承担一项课题,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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