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新中国成立后,在毛泽东执政的27年中,毛泽东在与周边邻国领导人会谈时,不断阐述新中国的睦邻外交政策。毛泽东的周边外交思想正是在新中国的外交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关键词:毛泽东;周边外交;周边国家;中国;基本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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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时,国际形势异常复杂。以美苏为首的两大集团对峙的冷战格局已经形成。中国及周边国家的安全环境极其恶劣,新中国的生存面临严峻挑战。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采取遏制政策,战后新兴国家对新中国缺乏了解,尤其是周边的一些邻国,由于历史原因,对新中国存在重重担心和忧虑。如何打开新中国外交局面,如何发展与周边国家的关系,这是第一代领导人不断探索和思考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在毛泽东执政的27年中,毛泽东在与周边邻国领导人会谈时,不断阐述新中国的睦邻外交政策。毛泽东的周边外交思想正是在新中国的外交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一、毛泽东周边外交思想的基本内涵
新中国成立之初,为了捍卫新政权,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采取了向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倒”的外交战略,同时,也在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中国自身发展的周边外交战略和外交政策。毛泽东周边外交思想涵盖了相互尊重主权与领土完整,以平等的原则建立外交关系,以相互尊重的理念发展睦邻友好关系,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与周边国家的矛盾与分歧,以互利合作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党际关系和国家关系,以包容的心态共同建设和平的国际环境。
(一)以平等的原则建立与周边国家的外交关系
在毛泽东的周边外交思想中,大国小国一律平等的主张一直占有重要位置。毛泽东的周边外交思想首先体现在与一切主权国家平等相待,包括与周边不同民族、不同制度国家之间和平共处,以平等的地位建立外交关系。新中国把民族国家间的平等作为建立外交关系的首要原则。1949年10月1日,在开国大典上,毛泽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中庄严宣布,“凡愿意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1]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在与周边多个邻国领导人谈话时都主张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1954年12月,毛泽东在与缅甸总理吴努谈话时说,“国家不应该分大小。我们反对大国有特别的权利,因为这样就把大国和小国放在不平等的地位。大国高一级,小国低一级,这是帝国主义的理论。一个国家不论多么小,即使它的人口只有几十万或者甚至几万,它同另外一个有几万万人口的国家,也应该是完全平等的。” [2] 毛泽东进一步指出,“既然说平等,大国就不应该损害小国,不应该在经济上剥削小国,在政治上压迫小国,不应该把自己的意志、政策和思想强加在小国身上。既然说平等,互相就要有礼貌,大国不能像封建家庭里的家长,把其他国家看成是它的子弟。” [3] 毛泽东强调指出,“不论大国小国,互相之间都应该是平等的、民主的、友好的和互助互利的关系,而不是不平等的和互相损害的关系。” [4] 1956年8月,毛泽东在与老挝首相梭发那·富马亲王谈话时说,“我们对大国、小国都一律平等看待。” [5] 毛泽东主张以平等的原则建立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得到了缅甸、印度等周边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响应。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国首先提出并与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从而为发展中国与周边邻国之间的友好关系奠定了基础。
(二)以相互尊重的理念发展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
相互尊重、不干涉别国内政是毛泽东和平周边外交思想的一项基本原则。毛泽东主张吸取历史教训,反对大国沙文主义,反对干涉包括邻国在内的其他国家的内政,更是反对对外侵略。1956年8月,毛泽东在与老挝首相梭发那·富马亲王谈话时强调说,“小国的地位也应尊重”。 [6] 毛泽东在与包括缅甸在内的多个邻国领导人谈话时都阐明了中国和平友好的外交方针和政策,表示中国不会干涉邻国的内政。1957年12月14日,毛泽东在与缅甸领导人谈话时说,“我们坚决反对侵略,对任何国家的侵略都是一样反对。” [7] 毛泽东指出,“中国不会发生对外扩张的事。” [8] 1960年3月,毛泽东在同尼泊尔王国首相谈话时表示,“人家一寸土地我们都不要……自己国家的事情都搞不赢,哪里会要别人的土地?要别人的土地是犯罪的。” [9] 毛泽东甚至主张,中国在国外的华侨也要遵守驻在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一向鼓励华侨要遵守所在国的法令,不要从事政治活动,并且鼓励他们把他们的人力和财力为所在国的利益服务。” [10] 毛泽东对外交人员也有明确的要求,“我们要检查工作,如果发现有人对外国态度不好,就必须责令他改正错误;如果他不改,就调回来。” [11] 毛泽东反对大国主义和不干涉他国内政的和平思想和主张一直贯穿于新中国与周边国家交往的始终,这也是中国政府和人民能够赢得周边国家信任和尊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与周边国家的矛盾与分歧
以和平对话和协商的方式解决矛盾和分歧是毛泽东处理与周边国家关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毛泽东认为,“凡是足以引起怀疑、妨碍合作的问题,我们都要来解决,这就能达到五项原则中的平等互利。” [12] 毛泽东强调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就是要保护双方的利益。1954年12月,毛泽东在与缅甸总理吴努谈话时说,“我们应该想出各种办法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这样可以增加我们的互信。也许有些问题现在还不能解决,例如边界问题,不过将来是要解决的,可以留到以后解决。总之要使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13] 毛泽东认为,邻国之间应该加强往来,增进了解,在不断交往中消除疑虑,促进友好与合作。毛泽东在与缅甸总理吴努谈话时说,邻国之间也应该多往来、多了解。“我们往来多了,更熟悉了,就能更好相处。两个国家在一个时期之内互相不够了解,这是很自然的。我们应该在合作中增进了解。”毛泽东认为,国家之间也像朋友一样,“朋友之间有时也有分歧,有时也吵架,甚至吵到面红耳赤。” [14] 但是,国家之间的这种吵架不会影响彼此之间的合作。
(四)以互利合作的形式与周边国家发展国家关系
互利互惠是毛泽东和平周边外交思想的主要内容。毛泽东认为,与周边国家交往同与其他任何国家交往一样,通过互利促进合作,只有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才能进行长久合作。1954年10月,毛泽东在同印度总理尼赫鲁谈话时阐述了中国对外交往的这种立场,他说,“无论是人与人之间、政党与政党之间、国与国之间的合作,都必须是互利的,而不能使任何一方受到损害。” [15] 毛泽东进一步解释说,“合作不能对任何一方有害,否则就不能持久,一定会破裂。不论是朋友之间、国与国之间或是政党与政党之间的合作,都是如此。合作一定要有利,否则谁还干呢?” [16] 1954年12月,毛泽东在与吴努谈话时也说,“我们既然讲合作,就不能互相损害,否则就合作不好。” [17] 即使是不同制度的邻国,也可以开展互利合作。毛泽东在同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谈话时指出,“我们之间的社会制度虽然并不一致,但这个不一致并不妨害我们相互的尊重和友谊。” [18] 毛泽东主张国家之间也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不过,毛泽东没有把中国在革命和建设中的做法与经验作为教条向其他国家推广,而是认为中国的经验只能作“参考”。 [19]
(五)以包容的态度与周边国家共同建设和平的国际环境
以包容的态度对待邻国是毛泽东周边外交思想的一个重要特点。新中国成立之初,对于邻国的不解、误解甚至猜疑,毛泽东都能以宽容的态度来对待。尤其在发展日本关系问题上,更显出毛泽东的包容特质,尤其是他关于中日关系面向未来的主张展现了中国领导人的气度和风范。他曾经对缅甸总理吴努说:“过去亚洲有一个日本是侵略国,但是现在日本的地位也起了变化,变成半被占领国了,处于困难的境地。中国人民对于日本也不那么恨了,而是采取友好态度。” [20] 1955年10月15日,毛泽东同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谈话时说:“过去的老帐并不妨害我们,今天制度的不同也不妨害我们。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主要是将来的问题。” [21] 他还说,“我们的祖先吵过架、打过仗,这一套可以忘记啦!” [22] 他希望中日两国“尽早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23] 而对于当时少数受美国怂恿参加东南亚条约反对中国的国家,毛泽东也能够抱有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关于是否邀请菲律宾和泰国参加亚非会议时,毛泽东肯定地表示,“应该邀请”。他说,“虽然我们同这两个国家没有外交关系,但是那不要紧。” [24] 毛泽东认为,虽然他们的意见同我们的不一样,“但是我们仍然想说服这些国家,同我们建立友好关系。” [25] 毛泽东主张通过发展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进而建设和平的国际环境,这也是毛泽东和平周边外交思想的宗旨之一。毛泽东在与尼赫鲁谈话时明确表示:“我们应该共同努力来防止战争,争取持久的和平。” [26] 由此可见,稳定的周边与和平的国际环境是毛泽东对外交往始终不渝的目标。
毛泽东丰富的周边外交思想体现在新中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多个方面,50年代形成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新中国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外交思想和外交智慧的集中体现,而这五项原则正是毛泽东在与周边国家的外交实践中逐步探索总结出来的,对于新中国开创和平友好的周边安全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