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
2016年08月08日 12:04 来源:新华社 作者:廖君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武汉8月 6日电(记者廖君)欠税的单位或个人将上“信用黑榜”,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担任企业法人等方面都会受限。记者近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于9月 1日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失信者将被限制出任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武汉市发改委人士介绍说,该办法是武汉首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监管的政府规章,共7章38条,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构成及分类、信息归集和披露方式、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内容。对于失信的单位、自然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关键词:武汉市发改委;限制;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企业法;惩戒;信息管理;申请;视为失信;税款

作者简介:

  新华社武汉8月6日电(记者廖君)欠税的单位或个人将上“信用黑榜”,在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担任企业法人等方面都会受限。记者近日从武汉市发改委获悉,《武汉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于9月1日开始施行。这意味着,武汉将全面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失信者将被限制出任企业高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武汉市发改委人士介绍说,该办法是武汉首个全面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监管的政府规章,共7章38条,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的构成及分类、信息归集和披露方式、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内容。

  对于单位而言,税款、社保欠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发生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被处罚,均被视为失信。对于自然人而言,税款欠缴,提供虚假材料,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等,将被视为失信。

  对于失信的单位、自然人,将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在行政许可、年检验证等工作中,列为重点核查对象;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各类表彰奖励等。对信用状况良好的单位、自然人,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