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珠海出台见义勇为奖励办法
2014年09月05日 08: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连成 字号

内容摘要:记者杨连成从珠海市公安局了解到, 9月1日颁布实施的《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与《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使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和保护有法可依。

关键词:奖励;珠海;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保障条例

作者简介:

  光明日报珠海9月4日电 记者杨连成从珠海市公安局了解到,9月1日颁布实施的《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实施办法》与《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使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保障和保护有法可依。同步出台的实施办法与新条例,确定了不同程度见义勇为的奖励标准:未受伤的奖励一千元至八千元;负轻微伤的奖励二千元至一万元;负轻伤的,奖励一万元至二万元;负重伤的奖励三万元至五万元;表现英勇的,最高奖励十万元。新条例还规定,见义勇为负伤或者牺牲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或者丧葬费等,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不足部分由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先行支付,外地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在珠海申请积分制入户、入学给予加分。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毕雁)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