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与产业形式,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带动第三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和主导性产业之一。
关键词:文化产业;利益导向;优化;文化产业发展;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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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形态与产业形式,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带动第三产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性和主导性产业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为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从近几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看,其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不小差距,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相关的经济政策方面未能形成系统而有效的利益导向机制。
未来,进一步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创新和完善相关的经济政策,优化利益导向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激励与保障。
实行有区别的财政政策
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政府可以通过财政支持政策为文化产业提供其发展所需的资金。但是,财政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并不是无条件的,而是需要根据文化产业的不同类型加以区别对待。
我们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管理经验,在对文化产业进行分类的基础上,对营利性文化产业和非营利性文化产业(公益性文化事业)进行区别对待,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利益导向作用。一方面,对于那些完全能够通过市场运作和盈利的行业类型,应当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性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可以通过适当的资金支持、财政贴息等间接性的方式来加以支持。另一方面,对于那些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弱但具有社会效益的文化行业和服务,则需要政府通过积极而直接的财政政策来加以鼓励和支持。这些鼓励和支持政策主要包括:加大对公共性文化产业的财政支出力度,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手段支持文化产业发展;设立文化科技专项、文化服务专项、文化创意专项和文化产业基地等重点项目并给予财政支持;由政府出资建立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专项发展基金;制定鼓励民间资本投入非营利性文化产业的政策与措施,鼓励私人和企业对非营利性文化产业进行赞助、捐赠或设立基金等。
确立差异化的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的取向直接影响着文化产业的发育程度、发展趋势和结构变动。文化产业类型庞杂多样,不同类型文化产品与服务的社会效益差异较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也各不相同。因此,运用税收政策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有差别的税收政策。
在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的过程中,需要贯彻两个原则:一是根据国家文化发展总体规划的需要,针对不同的文化产业层次、内容与业态,实行有差别的税率;二是依据文化产业空间布局的需要和消费对象的差异实行差异化的税率。例如,对于那些传播先进思想和理念、对提高社会成员文化素养等有着积极效应的文化产业可以实施低税率或者零税率政策,而对于那些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等有着消极效应的文化产业则应当征收高税率;对于民族地区、濒临绝迹的文化产业以及服务于老年人、少年儿童、农民等特殊群体的文化产业应当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而对于那些专门针对高消费群体的文化产业则应当从高确定税率。另外,税收管理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针对文化产业的税收返还政策,明确返还的去向、范围和用途等,以体现税收返还政策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利益导向性。
实施类别化的价格政策
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可以充分利用价格的导向和调节作用,通过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的分类化的价格政策来加以实施。所谓价格政策,即是指政府依据一定的文化发展宏观与总体目标,对文化产品和服务在价格上所制定和采取的一系列方针、措施的动态管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