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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稳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公有制不改变 耕地红线不突破 农民利益不受损
2015年01月11日 08:47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姜大明 高云才 字号

内容摘要:日前,中央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制度改革、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大制度改革,受到了各界广泛的关注。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关键词:土地制度改革;耕地红线;农民利益;土地征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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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制度改革、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大制度改革,受到了各界广泛的关注。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

  守住底线,试点先行,平稳推进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姜大明认为,从完善土地制度的角度来看,随着实践发展和改革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从塑造经济发展动力来看,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利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这三项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土部开展了以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试点改革,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积累了经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平稳推进。

  “具体来说,一是把握正确方向,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二是坚守改革底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循序渐进,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姜大明说。

  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

  对于三项改革试点要达到的目标,姜大明详细描述为: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通过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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