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学术是一个国家思想文化建设的基础”,它直接或间接地为国家发展提供理念与智慧。”而倡导学术诚信,反对学术不端,乃是保持学术之正的根基。4月 13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公告,被学界认为是一项净化学术风气、避免学术研究“泡沫化”的重要举措。周汉华认为,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有助于学术不端行为症结的解决,比如对博士毕业论文的数量要求,对科研人员的年度考核,使得学者心情浮躁,为了“达标”、“赶场”而急功近利,只看论文数量而不重视原创性,科研成绩表越来越靓丽,距离创新却越来越远。他律与自律相结合韩大元表示,学者应具有学术理想、学术责任与学术道德,代表社会的良知。
关键词:学术不端;不端行为;学者;预防;处理;科研人员;刘亚敏;学术诚信;创新;韩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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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是一个国家思想文化建设的基础”,它直接或间接地为国家发展提供理念与智慧。清代学者郑珍有言:“学术正,天下乱,犹得持正者以治之;至学术亦乱,而治具且失矣。”而倡导学术诚信,反对学术不端,乃是保持学术之正的根基。4月13日,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公告,被学界认为是一项净化学术风气、避免学术研究“泡沫化”的重要举措。
预防为主 为学术诚信保驾护航
《办法》第二章具体规定了教育与预防的原则与程序,确立以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分析,无论何种形式的不端行为,对学术诚信与公众对学术的信赖造成的影响均不可忽视,甚至会从根本上动摇社会对整个学术共同体的信心。对已出现的学术不端行为,采取严厉的追责是必要的,但不端行为已经造成的社会影响很难消除,因此,应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刘亚敏观察到,近年来社会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有“零容忍”倾向,每一起都会引起极大关注,有些学校在舆论的导向作用下,不论情节轻重,均以开除、取消学位资格等举措严肃处理。虽然目的是“杀一儆百”,但是杀掉的“一”却也似“剜肉”,忽略了学者成长的不易以及国家为培养人才耗费的大量资金、精力。刘亚敏认为,《办法》体现了人文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将“预防”置于“处理”之前,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在《办法》出台之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置多散见于各大高校自主制定的“办法”,这种低网格、自组织的管理模式十分松散,而《办法》的出台,定义了七种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参照标准和处理框架,使得管理从零散走向系统,为之后更进一步制定规章制度提供了依据和基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办法》在程序上规定,举报受理后,应成立委员会进行调查,出书面的调查报告进行认定,当事人如有异议也可申诉复核。复核程序的存在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对学者是一种尊重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