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法律条文和法学论著在大众头脑中的印象可能是冷静、有条理、权威、专业,而“文学”意味着人物、情节、虚构、有情感,尽管二者都以文本的形式呈现,但差异极大。法律未必与文学绝缘,循着文学的线索,或可增强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帮助反思。12、13世纪实践性颇强的法学著作形式(12世纪也有师生问答形式的《财政署对话》,但其内容是技术性的解释),而是采用人文主义者喜爱的对话文体,将法学思考呈现为司法大臣与王子的对话。这一时期英格兰最重要的法学著作是克里斯托弗·圣·杰曼的《神学博士与英国法学生的对话》,同样是一部对话体的著作。其间,皇家印书人曾刊行一本宣传性颇强的小册子《真理之镜》,也采用了对话体,两个角色是神学博士和法律家,一唱一和地证明国王的前次婚姻无效,应在英格兰裁判离婚案,并把至高权归于“在议会中的国王”。
关键词:对话;法学;英格兰;圣·杰曼;国王;法律家;英国;著作;文学;人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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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人念及法律,大约不会将之与文学联系起来。法律条文和法学论著在大众头脑中的印象可能是冷静、有条理、权威、专业,而“文学”意味着人物、情节、虚构、有情感,尽管二者都以文本的形式呈现,但差异极大。不过,若我们探查历史,观看法律一路走来、步入现代的足迹,却可能发现意料之外的景观。法律未必与文学绝缘,循着文学的线索,或可增强我们对法律的理解,帮助反思。
尽管梅特兰说不应扯破“历史之网”,但总有一些时代、时刻显得特别,能使我们窥见更多。现代世界的根源自然可以追溯到古代,然而,欧洲近代早期对古代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却不可不查。在法律亦复如是。13、14世纪,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展开,知识领域出现了广泛发掘、学习和复兴古典文本和学问的潮流。这种新学问被称为“人文学科”,包括语法、修辞、诗学、历史、道德哲学等,研究、传授这些学问的学者则被称为“人文主义者”。随着新学问的兴起,文艺复兴运动从艺术转向更广阔的领域。法律自然不能免除人文主义的影响,包括时常显得独立于欧洲大陆的英格兰及其普通法。到了15世纪,法律家显示了他们是如何将新学问融入法学著作的,比如,在《英国法礼赞》中为英格兰法律和政制大唱赞歌的福特斯鸠爵士。当我们打开这本书,会发现作者并未沿袭12、13世纪实践性颇强的法学著作形式(12世纪也有师生问答形式的《财政署对话》,但其内容是技术性的解释),而是采用人文主义者喜爱的对话文体,将法学思考呈现为司法大臣与王子的对话。年迈、智慧的大臣见王子沉湎于比武,遂提出研习法律的劝勉,由此次第谈论法的定义、目的、功用、分类、法庭、法律职业,等等,其间又提到英格兰法律的优点(尤其与法国比较)。大臣循循善诱,王子虚心求教,最终被“说服”努力学习英格兰法律。
福特斯鸠是一位普通法法律家,出身林肯律师会馆,后来做到王座法院首席法官。同时,他显然受到了人文主义的影响,对古典和当代的新学问很熟悉。《英国法礼赞》的文学形式与人文学者们喜爱的“君主宝鉴”有关联,福特斯鸠很可能借鉴了意大利和法国人文学者的作品,且以当时流行的对话形式撰写。如此,这部著作就不仅是在讨论法学理论,而是兼备实践用途,尤其寄望于贤臣对明君的教育,促成君主对法律的尊重和热爱,以此引向善良统治。
人文主义的影响在16世纪达到巅峰。这一时期英格兰最重要的法学著作是克里斯托弗·圣·杰曼的《神学博士与英国法学生的对话》,同样是一部对话体的著作。圣·杰曼是中殿律师会馆的资深法律家,退休后专心著述。他在这部著作中详细论述了法律的分类、英国法的渊源,特别是试图调和衡平法与普通法,将衡平纳入通行法律的整体。按传记作者的说法,圣·杰曼非常博学,不仅谙熟英国法,对人文学术也有相当的掌握。在这部作品中,神学博士和英国法学生两个角色交替发言,论及法律分类、财产权的起源、良心的定义等问题时由博士主导,论及英国法渊源和规则时由法学生主导,二者相得益彰。
圣·杰曼在前言中自述写作目的,表示盼望通过此书“良善地指导本国民众的良心”,以此形成和谐的政制。并且,考虑到这个目的,作者特意用拉丁文写作(第二部更是直接以英文写作),而不是用法庭惯用的诺曼法语。也就是说,这位法律家选择对话文体、使用通用语言,乃是希望对更大范围的民众产生某种教育功能。由此,普通法成为英国绅士“通识教育”的内容之一。这个愿望到了18世纪,在布莱克斯通的《英国法释义》中也依然有所体现。
对话文体有一种独特的引导能力,随着两个角色平静、互补的对话,读者在一种和谐的气氛中被潜移默化地说服。不过,国家的法政局势并不总是平静和缓。16世纪同样是发生巨大波动的时期,尤其是宗教改革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亨利八世的离婚案不断发酵,最终酿成英格兰与罗马教廷决裂。剧烈的对抗并不限于宗教领域,很快蔓延到政治和法律事务。由于离婚诉求必须克服教会法的阻碍,国王便在一些能干的大臣和学者的帮助下,不断提出法律上的论辩。其间,皇家印书人曾刊行一本宣传性颇强的小册子《真理之镜》,也采用了对话体,两个角色是神学博士和法律家,一唱一和地证明国王的前次婚姻无效,应在英格兰裁判离婚案,并把至高权归于“在议会中的国王”。之后,国王果真通过议会立法切断了教廷对婚姻案件的管辖权,达成离婚另娶的夙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