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作者以《明清歇家研究》为切入点,指出《明清歇家研究》的学术价值,集中体现在首次对明清时期歇家类这个上承府县、下接乡村的社会群体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且通过歇家这个窗口看到一个与以往研究不一样的明清社会,启发我们重新认识和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建设。那么,应该如何准确评判歇家在明清社会的地位与作用,其与官府及基层百姓关系如何,这一研究方法与以往宗族、士绅等研究有何异同?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期待能有更多专家学者展开讨论与争鸣,推动明清社会史研究不断深入,为我们揭示出更为全面、客观、生动的传统社会面相。
关键词:歇家;研究;群体;制度;被告;官府;赋役;市场化;学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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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些年来,有关明清基层社会管理与运作及其权力结构、国家与民间社会关系等问题都是史学界关注的焦点。基于不同视角,学界也提出了乡绅社会说、宗族社会说以及乡村自治论等不同研究路径。本文作者以《明清歇家研究》为切入点,指出《明清歇家研究》的学术价值,集中体现在首次对明清时期歇家类这个上承府县、下接乡村的社会群体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且通过歇家这个窗口看到一个与以往研究不一样的明清社会,启发我们重新认识和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建设。那么,应该如何准确评判歇家在明清社会的地位与作用,其与官府及基层百姓关系如何,这一研究方法与以往宗族、士绅等研究有何异同?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期待能有更多专家学者展开讨论与争鸣,推动明清社会史研究不断深入,为我们揭示出更为全面、客观、生动的传统社会面相。
近年中国历史学研究取得了许多重大突破,比如简帛新材料的出土填补了很多历史空白,尤其是推进了战国秦汉历史的研究;明清民间契约文书的大量发现,促进了这个时期田宅交易及司法的研究;而眼光向下的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等相关研究,则揭示了此前少为人关注的很多历史细节。不难看出,近年历史学研究取得最多突破的领域,几乎都是在具体而微的历史问题或细节上,或者说都不是宏大的历史问题。一些学者认为目前的历史学研究存在较为严重的碎片化现象,不仅背离了传统史学“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传统,更与近现代史学着重探索历史规律及社会变迁的特点大异其趣。而我认为,历史研究固然需要注重宏大问题的探讨,更应关注历史细节问题的研究,甚至历史细节问题、具体问题的研究更为重要。因为,历史细节尽管是小问题,但不见得就不重要,这些细节或历史碎片可能恰恰是历史解释的一个重要关节点。如果这些细节不清楚,我们的宏观判断就没有基本的事实依据。比如,上世纪关于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讨论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学者们是在建立了理论框架之后再去寻找和研究具体的资料,希望从各种资料中找到证据。我们回过头来看,当时的一些研究和结论的确是值得商榷的。而今,历史学者将主要精力放在具体问题的研究上,恰恰最为符合历史学的学科特征,因为实证方法才是历史学的基本方法,只有建立在扎实历史证据基础上的总结和归纳,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我之所以以《明清歇家研究》(胡铁球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为例,是因为这项研究成果的意义巨大,可以说是从历史碎片中发现大历史的一个典型成果,突出表现在两点:其一,就明清时期来说,证伪了所谓“国权不下县”(或“皇权不下县”)的传统观点,而多少年来,这个观点已经成为我们历史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即绝大多数学者都认可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国家的权力只到达了县这一级,县以下没有国家权力的直接渗透。这个观点在经过瞿同祖、费孝通等学者的论述后,则几乎成为定论。《明清歇家研究》的结论完全推翻了这个传统观点。尽管也有学者强调自宋以后,乡绅和宗族在沟通国家与民间社会之间发挥了很大作用,但这种看法仍无法解释国家如何通过他们完成征收赋税、工商管理及保障社会治安等重大事项。其二,在明清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歇家,这个明清制度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群体,居然为大多历史学者所不知,或知之甚少,甚至专治明清史的学者也不甚了了。为何会这样?原因也很简单,一是正史中记载很少,不仅《明史》中没有出现“歇家”二字,连研究制度史的基本史料“十通”,也极少提及“歇家”;二是歇家这个群体在清中期以后逐渐式微或改头换面,人们对这个词渐渐陌生了。
歇家本义是客店或客店主人的别称,更准确地说是指提供住宿的场所或场所主人的别称。随着明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与各类制度的变革,到明中期以后,歇家渐渐蜕变为对客店经营或兼营客店的所有中介经营的泛称,歇家既可指称经营方式,也可指称经营歇家的人,是人与经营方式高度融合的一个词。当然这仅是就其经营方式而言,具体到各领域的歇家,其概念内涵要复杂得多。到明嘉靖时,歇家如同目前的企业一词,是个类称词。歇家的影响之大,最突出的表现是在省、府、县以及仓场、税关等众多领域建立了保歇制度。“保歇”的功能可分为两部分,其在政府方面被称为“保户”,为官设,有其额定的设置单位,且有其相应的政府部门职责和职权,是政府利用歇家功能为政府办理事务的一种制度;在民间则被称为“歇家”,是一种商业经营方式,主要提供住宿餐饮、贸易、运输、贮存、代办、承包等服务。因此,歇家实际上是处于社会与政府之间的一个中间机构或半官方机构,它既肩负许多政府职能,又具有提供各类服务的民间职能;而作为一种市场经营模式(中介),歇家一方面与各类衙门联系,另一方面又与各类社会群体联系,是观察各类制度如何具体运转的最佳视角。如在赋役货币化或交纳市场化中,歇家与粮里制度的虚化及其废除,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其中周忱的拆仓建仓运动、比限制度的建立等变革,推动了赋役交纳的市场化。而轮充粮长、里长因不适应市场化运作,渐渐被歇家类群体所取代,这便解决了“粮里制度是如何崩溃的”和“谁取代粮长、里长的职能”等长期悬而未决的重大学术问题。不仅如此,透过歇家还能发现,自明代中期以来,漕粮交纳有一个大规模的市场化过程,即多数纳户并非从家里直接运纳本色漕粮,而是通过歇家类中间经营群体进行买纳或运送上纳,这一研究成果颠覆了以往漕运史研究的结论。
具体而言,有关明清歇家的研究核心贡献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厘清了明清商业管理制度与税关主要运作方式的关联
以往学界研究税关管理,基本上都是将目光集中在税关官员的设置及其职能方面,最多将其延伸至税关胥吏衙役的设置及其职能,几乎不谈商人在税关纳税的具体流程。而《明清歇家研究》通过对各税关商人纳税的具体流程考证,发现在税关起关键作用的是以歇家(保家)为代表的中间代理商。一般而言,政府控制与干涉力度是随国家安全及财税问题而变化,如涉及国家安全的边贸、海贸等领域,明初政府一直推行的是官营。后来随着形势的发展,政策有所调整,自弘治年间在藏边地区推行“召商中茶制”以来,官牙便允许在边关存在,协助政府经营茶马贸易;自海禁政策在广东及福建开禁以后,政府也设官牙来协助政府管理海关。但不管是海关还是边关,由于经营对象的特殊,如语言不通,远距离而来,客商需要提供语言翻译、住宿、贮存、运输(搬运)、中介介绍、办理手续等多种服务。这些服务在初期多是分开经营的,类型繁多。但随着贸易规模的扩展以及政府政策的调整,牙商与歇家开始互相转换结合,普遍采用了集各类服务于一身的“歇家牙行”经营模式。这种模式既符合政府便于控商、征税、稽查走私等需求,也符合歇家自身垄断经营的需求。明了这一历史背景,我们就不难理解清中期为何会出现广东十三行的管理模式,这绝不是清政府的突发奇想,而是渊源有自,即起源于内地税关的管理模式。







